的话是骗人的鬼话也没关系。
在加百列的世界观里,“我喜欢你”
就够了,等于“你是我的”
。
他对血族社会做过长期观察,细致程度足够支持他做好连环杀手的工作,还有很大的资料库可供参考,总不会比当年打破培养箱更难。
要是实在不耐烦装模作样,外面还有一堆血族天赋物……再不行,他还可以跑一趟角区。
角区的七大家族里那个姓“勒森魃”
的,家徽是头山羊,“色欲之羊”
。
这家除了卖衣服,还有个好用的神圣天赋,叫“连心”
,能操控别人意识。
据说最高级的“连心”
能以人为偶,想怎么摆布就怎么摆布。
勒森魃家这一代刚好有个“连心”
,猎杀难度系数不高。
他俩一个负罪,一个想犯罪,一米二的空间里,南辕北辙的精神世界驴唇不对马嘴,眼看要背道而驰……
然而幸好,偏偏是这个时候。
偏偏是乌鸦刚把记忆捡回来的时候。
那些穿透了几个世纪的废墟注视他的眼睛既是底气,也是压力。
乌鸦面着壁,心想:自己有没有将重建文明重任一肩挑的勇气不好说,起码认罪的勇气应该还有。
窸窸窣窣的声音打断了加百列缱绻的尾音,已经毫无睡意的乌鸦起来,头发从加百列指尖溜走。
此时已经是清晨,他拉开窗帘,驿站路灯光就不请自来。
乌鸦借着这点光在他乱七八糟的桌子底下摸了一会儿,摸出不知什么时候剩的小半瓶大麦酒,一气喝了。
“不,”
然后他转过身,靠在书桌上,对同样坐起来的加百列和举头三尺的神说,“我喜欢你。”
加百列微微一顿。
乌鸦:“对不起。”
加百列不怎么被光线影响的眼睛投来困惑的目光:“嗯?”
乌鸦向他走过来,在他跟前一米处站定,抬手似乎想摸一下他反光的头发,中途又缩了回去。
不知为什么,加百列忽然感觉眼前的人不知哪变了……好像稳重了许多。